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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“2011式保安员服装工作会议”和
参观“2011中国国际保安装备技术应用产品博览会”的通知
中保协[2011]116号
各直辖市、省会市、自治区首府、计划单列市保安服务公司:
按照国务院颁布的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中国保安协会推荐的2011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已经公安部批准,并对社会发布。经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批准,定于2011年10月在北京召开“2011式保安员服装工作会议”,同时组织参观“2011中国国际保安装备技术应用产品博览会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时间地点:
(一)时间:2011年10月19日至20日(18日全天报到)。
(二)地点:北京华都饭店(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8号,电话:010-65971166)。
二、参会人员:
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厅(局)治安(内保、保安)总队(局)保安管理支队(处、科)主要领导1名;铁道部、民航总局公安局治安处长分管保安工作的处(科)长1名;(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另行通知);
(二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安协会秘书长1名(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另行通知);
(三)各直辖市、省会市、自治区首府、计划单列市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1名和公司服装管理部门负责人1名;
(四)通过审核批准的保安员服装授权生产企业及部分面(辅)料、鞋帽、服饰、保安服务标志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1名和技术人员1名(中国保安协会将另行通知);
(五)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和中国保安协会有关领导。
三、会议主要安排:
(一)10月19日上午,参加2011中国国际保安装备技术应用产品博览会开幕式并参观博览会;下午,参加保安论坛;
(二)10月20日上午,参加保安论坛;
(三)10月20日下午,参加“2011式保安员服装工作会议”,部署2011式保安员服装生产和换装工作;
(四)10月21日代表返程。
四、会议费:每人5200元。
五、有关要求:
(一)请参会人员务必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和参会名额准时参会,集中食宿。增加的人员会议不负责安排食宿。
(二)鉴于参会代表多,本次会议不安排接送站服务,请代表自行前往参会,敬请谅解。
(三)请参会人员务必于10月12日前将会议费汇入中国保安协会账户或现金支付(酒店无法刷卡),发票报到时领取。
(四)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单位、姓名、性别、职务、民族、手机填写回执传真至中国保安协会。
中国保安协会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:
金玉兰010-63894516(电话、传真)、13801118979
吴 倩010-63894521、13801396867
徐仲文(会计) 010-63894532、13717975298
户 名:中国保安协会
开户行: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
帐 号:0200020009014414774
附: 1、参会回执
2、会议住宿酒店路线图
中国保安协会
二O一一年十月六日
附1:
2011式保安员服装工作会议
参会代表回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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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 名 |
性别 |
民族 |
工作单位 |
职 务 |
手 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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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 电话:
年 月 日 | |||||
附2:
会议住宿酒店路线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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